大坑西邨重建事件,最近因著30多名居民到特首禮賓府請願,要求政府協助妥善安置,不但引起房屋局局長何永賢隔天(7月16日)發文回應,拒絕介入以公屋安置居民,並呼籲大坑西邨居民務實地考慮平民屋宇提出的安置方案,差不多同一時間,大坑西邨的擁有人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再發動輿論戰。
週六(7月22日),星島新聞集團旗下的《星島日報》和《頭條日報》以標題《大坑西邨重建 部分租戶冀「插隊」公屋,平民屋宇:不合理要求影響重建進度》發表新聞,報道大坑西邨重建事件,內容沒有訪問居民,只全面引述平民屋宇對不同意現時公布的回遷方案的居民的評擊。居民代表同日發信給《星島日報》和《頭條日報》,反駁報道內容“失實”,要求有關傳媒撤回報導,並向大坑西邨居民道歉,但至今得不到回應。
報道指「平民屋宇」於6月初提出重建及回遷安排方案,「獲大部分租戶同意」,又稱由於接受回遷安排「租戶眾多,預約額滿」,該機構已於周四(20日)提前派員駐邨開始處理所有個案(包括安排監誓人為居民宣誓同意其回遷方案)。但據本報今天收到居民權益關注組發來宣誓地點的照片,平民屋宇安排進行宣誓的商舖關上了閘,一個居民也沒有出現。
前民協副主席譚國僑接受本報訪問時說,這情景有力地證明了該媒體報道所指「大部分租戶同意」回遷安排方案,並非事實。
平民屋宇被指發動輿論戰 評擊居民公屋安置要求“不合理”
《星島日報》和《頭條日報》先在7月21日,以《大坑西邨重建︱平民屋宇:不少租戶冀早簽接受重建安排法律文件》為題於網上同步發表新聞報道。再於22日於紙版,以另一個標題《部分租戶冀「插隊」公屋,平民屋宇:不合理要求影響重建進度》發表同一報道,網版和紙版兩者內容相同。
報道聲稱負責興建及管理大坑西新邨的「平民屋宇」於6月初提出重建及回遷安排方案,獲大部分租戶同意,說「但仍有一少部分租戶反對,要求入住公屋,或免除任何資格要求等,「平民屋宇」形容這些要求並不合理,呼籲有關租戶不應不合理地拖延,以免影響重建進度。 」
文章引述「平民屋宇」指,「不少租戶希望及早簽署接受重建安排的法律文件,並獲發放第一期津貼,因此周四(20日)提前派員駐邨開始工作。由於接受回遷安排租戶眾多,首兩日已預約額滿,正增加人手,期望盡快處理所有個案,並開展下階段工作,盡早落成新單位。」
報道更指,「平民屋宇」安排了有需要租戶參觀位於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和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過渡性房屋,有接近一百名居民參與;近乎同一個時間,約二十名居民去了向政府請願反對重建計劃,寫道「兩者的參與人數其實已經說明了反對重建計劃的只是少數。早日完成重建絕對是絕大部分居民的共同願望。 」

居民發信控訴報道內容“失實”、“顛倒事實”
代表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暨八座居民重建網絡的歐陽潔珍,隨即在22日向該兩個傳媒機構發信, 反駁報道內容「失實」。本身是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主席的居民歐陽潔珍在信中指,星島/頭條日報有關大坑西邨重建項目的報道,完全没有任何居民訪問,明顯是單方面轉載平民屋宇發出的“膳稿”。
「星島日報/頭條日報在沒有掌握事實所在,採用了極其嚴重指控但顛倒事實的標題,實在有違新聞機構的專業工作守則,我們感到十分反感和遺憾!」她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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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潔珍其後向本報指出,大部分居民是反對現時公布的回遷方案,並非該報道所指「重建及回遷安排方案,獲大部分租戶同意」。她批評星島及頭條日報完全没有訪問任何居民,也沒有向代表居民的兩個組織查詢實情,就作出報道,而且在沒有掌握事實所在,採用了極其嚴重指控但顛倒事實的標題,認為做法「有違新聞機構的專業工作守則」。 她在信中指出「現時仍在居民考慮期間,該報導基於有居民提出不同的要求,指控居民阻礙重建進度,實在匪夷所思,完全是荒謬的指控。」
歐陽潔珍在信中指,只有那些「不要求平民屋宇安置,或被介定不符合安置資格居民」這類居民願意選擇領取補償津貼「離場」,但其他居民反對並不會阻止這些居民的選擇。「報導謂不少租戶冀早簽接受法律文件,暗示居民在考慮期內對回遷方案提出質疑和要求政府履行遷置責任,是在阻撓居民早簽接受法律文件,這完全是顛倒事實的指責。」她寫道。

民協前副主席稱:報道有“混淆視線”之嫌
《星島日報》和《頭條日報》的文章也寫道:「對於少部分租戶堅持一些訴求,例如多年來早被政府多次拒絕的「插隊」式以公屋安置,或免除任何的資格要求,即容許一些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或已入住公屋、再沒有居住需要的租戶,也可以獲最少數十萬元租金津貼,並在重建完成後編配全新單位以低廉租金租用。「平民屋宇」回應指,以這些不合理的訴求去反對重建及回遷安排方案,變相扼殺絕大部分租戶渴望重建和回遷的真正訴求,對大部分租戶並不公平。」
幫助大坑西邨居民爭取妥善安置的前民協副主席、深水埗區議會主席譚國僑批評報道失實,指:
1,平民屋宇在6月2日公布回遷方案時,已列明:在香港擁有物業或已入住公屋的租戶,是不能獲得遷置安排。
2,反對資產審查住戶與要求政府承擔以往政策失誤要求入住公屋居民是兩類不同訴求的居民。

「星島日報的報道是以偏概全,混淆視線令公眾對大坑西邨居民有一個貪婪的印象,因為反對資產審查和需要公屋安置要求政府承擔應有責任的居民,是兩班不同的居民。反對審查居民是一班來自平房區光民村住戶,他們在60年前的租約是承諾了他們,無論將來有什麼發展需要重建,他們一定會獲得提供居所。他們反對有審查的機制,令到他們不能夠確保回來重建之後的大坑西邨。」譚國僑說。
譚指現時平民屋宇在6月2日的公布已經規定有公屋、和物業的住戶是不合資格入住重建了的屋邨,更沒有資格拿取幾十萬元的租金津貼,但報道給人的印象是,這班人就是不同意回遷方案的人,指說法誤導了公眾。「報道的目的似乎是要做出一個印象,反對現時極不公道回遷方案的居民是很貪婪的,有物業,也要拿取租金津貼,還要求回來租用廉價房屋,這完全是錯誤的資料,是失實。」

譚國僑:平民屋宇通過傳媒“造勢”,向反對回遷方案居民加大壓力
譚國僑指,平民屋宇是希望通過傳媒加大對居民的壓力,逼令他們簽署法律文件,接受極不公道的回遷方案。 「由於居民把行動升級,到特首禮賓府請願,平民屋宇怕夜長夢多,於是要提早讓居民在7月20日,而不是早前定出的8月2日的期限前,簽署接受重建安排的法律文件,並宣誓接受回遷方案,是要做出一個“既定事實”,令居民放棄爭取。」他分析指, 「平民屋宇是希望通過傳媒做一個“勢”,把居民簽署同意書的數目,做到好像很多居民支持方案,然後其他不同意回遷方案的居民或由於害怕失去權益,便會跟隨簽署。」
他續稱:「星島日報的報導的目的很清楚,希望做出軟性的攻擊,講出一些非事實,例如文章中指出很多居民都接受方案,所以平民提早讓他們簽署 以及宣誓。而他們發出這信息會令到大坑西邨居民有一種憂慮,並錯覺是否其他居民已經放棄爭取,來打擊居民的鬥心。報導的目的是要做到這種效果,問題是作為一個傳媒機構,沒有查清事實而作出報道,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譚國僑說。
平民屋宇拒絕透露回遷的“資產審查” 居民必須明年三月搬出
政府是在1960年代以特惠地價批出土地予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The Hong Kong Settlers Housing Corporation Ltd. 下稱平民屋宇)興建大坑西邨,用以安置當時受徙置區清拆影響的租戶。其後,大坑西邨也安置其他被政府清拆的公屋居民,以及其他貧苦大眾。多年後,屋邨日久失修,平民屋宇早在2010年代提出重建大坑西邨的計劃,但一直未有實行。
直至2021年市區重建局參與計劃,與平民屋宇合作「大坑西新邨重建」項目,提出的重建方案在2021年12月獲得城規會通過。居民組織指出,平民屋宇隨後向受影響居民提出「先遷出後回遷」的遷置安排,但一直沒有清楚表明如何安置居民。該機構突然於6月2日向居民公布遷置方案,規定所有居民要在2024年3月前遷出大坑西邨,住戶必須於8月2日前接受方案,如逾時有關住戶將不獲發任何租金津貼,平民屋宇也會啟動法律程序收回該單位,所有法律程序的法律費用將由住戶負責。
居民組織指出,平民屋宇在兩次與居民開會中,清楚說明新屋邨在5年建築期完成後,會對居民作「資產審查」,合格的才可以搬回來,但一直沒有說標準是什麼。居民代表說,這意味著居住於大坑西邨半世紀以上的年老居民或會失去居所。
一直協助居民爭取妥善安置的民協社區主任郭偉誠指出,根據平民屋宇於6月2日向居民發出的回遷方案,居民必須於8月2日前選擇:接受回遷,或永久遷出,並沒有「不同意」的選擇。 「居民是有權利不同意回遷方案的,但平民屋宇沒有給居民“不同意”的權利,如果不作出宣誓,同意回遷方案,也必須於明年3月前遷出,這是對居民非常不公道的。」
郭偉誠指出,平民屋宇在整個過程中要求居民簽署眾多的法律文件,包括退租協議、承諾書,但又沒有詳細解釋有關法律文件,變相等於要求居民同意不公道及不清晰的回遷方案,並在條款中加入不平等條約,例如阻止他們後續的索償。本報獲得相關的承諾書,內容要求簽署人向業主承諾不會向業主或政府就任何因樓宇之退租而引致或有關的任何補償、特惠津貼、或其他付款提出任何申索,還要放棄現時及未來,就樓宇之退租向業主或政府或任何公共組織或人作出任何性質的申索。


宣誓地點沒有居民出現,“代表無人預約宣誓”
7月7日,平民屋宇向居民發出通吿,稱為方便完成宣誓手續,平民屋宇將於7月20日起安排監誓人駐邨辦理宣誓事宜,宣誓承諾遷出單位。郭偉誠指出,平民屋宇之後再通過傳媒報導,製造假象。
「平民屋宇是希望做出一個假象,就是通過有居民出席宣誓,反映熱烈的願意接受方案,目的是要動搖不同意回遷方案的居民,令他們最終同意。也要做出一個公眾印象,就是平民屋宇已經妥善處理重建事件。」他說。
今天下午,本報收到大坑西新邨居民權益關注組,發來中午時份大坑西邨宣誓地點的照片,指平民屋宇安排居民進行簽署及宣誓接受回遷安排的商舖關上了閘,一個居民也沒有出現,安排給居民排隊等候的凳空空如也。「平民屋宇採取預約方式進行宣誓,今天的情況代表無人預約宣誓,這反映星島報道的虛偽。」譚國僑笑言。他指這情景有力地證明了該媒體報道所指「大部分租戶同意」回遷安排方案,並非事實。
本報今天就大坑西邨居民的指控以電郵聯絡星島新聞集團旗下星島/頭條日報編輯部,和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希望取得回應,作公平和平衡報導,但在晚上8點截稿時,仍然沒有得到回覆。

歐陽潔珍發給星島/頭條日報投訴信的全文:
對星島日報/頭條日報就大坑西邨重建報導的回應
就星島/頭條日報在7月22日有關大坑西邨重建項目單方面和失實報導,大坑西邨居民權益關注組暨八座居民重建網絡感到非常失望和憤怒,關注組及居民重建網絡要求星島/頭條日報撤回有關報導,並向大坑西邨居民道歉。
1/ 星島/頭條日報星期六(22/7)有關大坑西邨重建項目的報導,完全没有任何居民訪問,明顯是單方面轉載平民屋宇發出的膳稿。但星島日報/頭條日報在沒有掌握事實所在,採用了極其嚴重指控但顛倒事實的標題,實在有違新聞機構的專業工作守則,我們感到十分反感和遺憾!
2/ 6月2日平民屋宇提出重建及回遷安排方案,並公佈大坑西邨重建項目流程及時間表,當中包括2個月(8月2日)讓居民考慮。現時仍在居民考慮期間,該報導基於有居民提出不同的要求,指控居民阻礙重建進度,實在匪夷所思,完全是荒謬的指控。
3/ 報導謂不少租戶冀早簽接受法律文件,暗示居民在考慮期內對回遷方案提出質疑和要求政府履行遷置責任,是在阻撓居民早簽接受法律文件,這完全是顛倒事實的指責。星島/頭條日報在作出報導時,是否應該先掌握大坑西邨居民對平民屋宇提出的遷置安排的反應?
4/ 根據關注組過多月來與邨內居民的接觸和了解,居民對6月2日公布的安排大致上有四類反應:
第一,不要求平民屋宇安置或被介定不符合安置資格居民,這類居民願意選擇領取補償津貼「離場」;
第二,要求特區政府履行應有責任,並彌補過去四十多年,大坑西邨居民被剝奪申請公營房屋這不公待遇,這類居民沒有興趣討論回遷安排詳情;
第三,期望數年後能入住重建後大坑西邨的租住單位,這類居民十分關注回遷安排細節,並對平民屋宇有沒有負起作為大坑西邨土地擁有人在重建項目應有責任特別關注,也提出不少疑慮和要求,等待平民屋宇正式回覆;
第四,60年前因政府收回原屬光民村平房區用地,興建大坑西邨而受影響居民,這類居民基於60年前與平民屋宇租賃光民村平房區時的租約承諾,認為6月2日公佈的遷置安排,未有照顧前光民村居民的背景,使居民的回遷居住權益受到損害;
5/ 大致上,只有上述第一類的居民願意簽署接受平民屋宇的法律文件,這是這類居民的選擇,其他居民是完全尊重。
6/ 星島/頭條日報22/7 的失實和顛倒事實的報導,是在加深大坑西邨居民被寃屈和被壓迫的情緒,應該儘快向居民致歉,收回有關報導。否則,只會影響星島/頭條日報的公信力!
透視報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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