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15/7),一號戒備信號高掛,氣溫高達35度,30多位大坑西邨居民在居民權益關注組主席歐陽潔珍帶領下,前往李家超上亞厘畢道的禮賓府官邸請願,向李家超特首呼求幫助。我沒有陪同居民從大坑西邨出發,選擇刻意從花園道1號起步,途經下亞厘畢道的律政中心,從該處旁邊的一條斜路小徑,步行到禮賓府後門的請願區。
殖民地時代的香港,這段路是香港普羅市民向殖民地總督求助必經之路。
走過40年前爭取公平之路,見證殖民地政府承擔責任
今天的律政中心,前身是殖民地時期港英政府的布政司及其他高官辦公的政府合署,星期二行政會議亦是在此地開會的。行經律政中心時,中心正門的一顆大樹勾起一幕40年前(1983年)的回憶。當年政府清拆一個臨屋區被,但只有家庭住戶獲安排上樓,十多名受清拆影響的單身居民卻迫逼安置往新界的臨時收容所。這群單身居民明顯受到不公的待遇,他們其後在政府合署正門的大樹下進行露宿,爭取獲得公平和公道的安置。
當時的我剛從學院畢業出任社工,社工的訓練強調社會公義,並與弱勢群體同行,追求有擔當的政府行為,消除社會不公,達至人民幸福。我和當時一眾投身社工的朋友,以義工身份陪伴這群居民。當年社工義工朋友是輪流當值, 我只有露宿陪同1-2 天而已,毋須上班的社工會晨早到場陪伴和策劃爭取行動及動員支持力量,直至深夜離開。經過20多天在該大樹下的露宿,新任的房屋司霍德終於作出回應,願意修改政策,承擔起安置單身居民上樓的責任。
這是有擔當的政府行為,亦是居民的呼喊所求!
這個臨屋單身人士安置事件,對我留下很深刻的經歷,臨屋單身居民不單為自己權益付出,亦在推動糾正些不合理、具歧視性的政府政策,當年居民的堅持和及後的結果,也給我在社工以至區議員崗位上很大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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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邨居民面對的不公,來自平民屋宇和房屋局
四十年後的這個夏天,大坑西邨的年長居民在炎熱的天氣下,步行到李家超特首官邸求助。為何居民持續在呼喊? 這是因為外界未有了解他們的困苦、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持續拒絕回應居民的公屋安置訴求,大坑西邨的年長居民在重建遷置安排上遇到不公。
這個不公一方面源自大坑西邨擁有人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他們沒有履行如市建局和房屋協會等做法,來承擔永久及過渡期的居民遷置責任。大坑西邨居民被強迫搬走,獨自尋找長達五年的過渡期居所,雖然獲發一筆過的租金津貼,但長者居民實在難於找到業主願意租出單位,而且租金津貼的上限年期是五年建築期,如新屋邨未能如期落成,居民也要負擔額外的租金開支!
另一不公來源是房屋局沒有檢討和體察在大坑西邨重建和居民置遷事宜上,特區政府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包括:
1)60年前政府提供政策和公帑支持,才出現大坑西邨這廉租屋邨;上屆特區政府行政會議議決,擬將大坑西邨重建後四分三的居住面積,改變用作首置單位出售。大坑西邨60年前的出現和將來重建後的發展改變,完全取決於政府房屋政策,即政府行為的決定,政府怎能推卸責任。
2)入住大坑西邨的居民自房委會成立至2015年前後,被剝奪申請公營房屋權利;
3)其他非政府機構推展的重建工作,包括市建局和房屋協會,政府均提供實質居民遷置協助,例如受市建局重建影響的租戶,只要符合資格,都可獲安置入住房委會的公屋,房屋局並不會視這些安排為打尖上樓行為,但為何認為大坑西邨居民,要求被安置在公屋是打尖呢?
以上就是平民屋宇和房屋局對大坑西邨居民的不公。

解決社會矛盾,需要有擔當的政府
作為退役已久的社工和剛退役的區議員,四十年前臨屋區單身居民遇到的不公,及其後事件的完滿解決,讓我相信有擔當的政府,對消除社會不公,解決社會矛盾是絕對重要。
李家超特首在上星期嘉許參與土耳其救援工作成員時,亦呼籲要做到「有團結,有擔當」;大坑西邨居民上星期六在禮賓府的呼求:「家超特首你要出手,大坑西邨民才有救」,其實亦是在呼喊「政府要有擔當」!
四十年過去,脫離殖民地政府統治26年的香港,居民仍在呼喊:政府要有擔當,真叫人感到唏噓!
要說好香港故事,在大坑西邨重建居民遷置事件,展現有擔當政府的作為,不就是一個極佳的故事麽!?
譚國僑
前民協副主席,出任深水埗區議會議員超過40年,其中10年當上區議會主席,自2010年起,一直與大坑西邨居民關注重建事宜,是該邨居民爭取合理和公道遷置安排的緊密戰友。
編者按:
譚國僑提出的40年前居民成功爭取安置事件,不單止會讓大坑西邨居民感到鼓舞,明白到他們不放棄的爭取可能會有一天成功,還反映了回歸前後的政府處理民生的分別。
殖民地時期的港英政府能夠更改政策,回應弱勢人士所求,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可以嗎?特首李家超經常說為官要有擔當,他領導的政府又有沒有擔當?
為了香港人未來的福祉,這是我們必須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