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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高球場環評被法庭推翻,背後隱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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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政府在與權貴的一場重要較量“輸了”,但落敗得非常離奇。根據我們的分析,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庭敗訴事件,而是一個活生生的利益固化藩籬。

2019年2月,行政會議通過了由前任特首林鄭月娥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就土地供應策略的建議,包括局部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把位於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作房屋用途,而餘下的140公頃土地則需審慎研究用途。政府於2023年收回32公頃用地,但只計劃在當中的9公頃土地興建1.2萬伙公屋及居屋單位,容納3.4萬人居住,餘下的土地用作保育及康樂用途。

政府沒明確表示會重新進行計劃,建屋計劃或胎死腹中

本身已經買少見少的建屋地,最後政府竟然異常地失掉在9.5公頃地興建公屋的計劃。

事源負責土地及基礎建設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於2022年5月提交的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負責審批的環保署需就環評報告諮詢公眾意見,因而於同年5至6月期間開放報告予公眾查閱。同年8月環境諮詢委員會(簡稱“環諮會”,其主要功能是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就工程項目的環評報告向環保署署長提交建議)要求土拓署補交資料,於是土拓署按要求補交資料,當中亦有提出緩解措施。之後球會聘請專家撰寫報告,駁斥土拓署的環評報告錯漏百出,但環保署未有考慮,也沒有就補交資料設公眾查閱期來諮詢公眾,並於2023年5月批出環評報告。

香港哥爾夫球會對政府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該會指球場內有有最少729種飛蛾;有80棵樹齡逾百的潛在古樹,和15種蝙蝠,而環評報告的補充資料雖有多項緩解措施,但環保署未有就補交的資料諮詢公眾便批准報告,認為署方決定存在程序不公。高等法院在2023年7月批准該覆核,隨後暫緩執行環評程序,及至本月2日裁定球會勝訴。法庭的裁決書指政府在環評報告中,忽略了多種稀有動植物,未有為發展提供緩解措施,法官認為政府沒有就補交的緩解措施作公眾諮詢,不符合法定要求,推翻署方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環保署需重新進行公眾諮詢。

香港哥爾夫球會歡迎裁決,重申粉嶺高球場屬享譽國際的世界級球場,是香港重要並無可替代的體育設施,對吸引大型國際高球賽事至關重要,且具有重大生態及文化價值。這個回應多少反映球會並非很關心那些動植物,焦點對準要求該帶土地繼續用作高球用途。要知道一但附近土地可以建公屋的話,該帶用來供應房屋便變得理所當然,政府將很大可能收回部分高球會仍然租用的140公頃用地,球會和其他利益者將失去的利益相當龐大。

一個非常卑微的建屋計劃,或許就此胎死腹中,但要注意的是它死得非常離奇。

李講話沒顯示決心和遠景,不見政府有發展該地的意向

異常的地方有兩個,一是環評的錯漏百出,二是法庭裁決後政府的態度。第一點,我們會在下面分析,我們現在先說政府的態度。12月3日,行政長官李家超被問到有關法庭的裁決時,指出政府要全面考慮三個問題,包括是否就案件上訴、有關土地可建公屋的數量和密度,以及對整體公屋供應量的影響,才可以決定下一步跟進工作。他說:「政府已經公布未來10年香港整體公屋需求量是30萬8千個單位,而經過不斷努力,政府已經覓得足夠土地去興建,更加是超於30萬8千個單位。雖然初步評估是粉嶺高球場單一項目的供應改變,對於香港整體公屋未來10年供應目標,不會有大影響;但政府要全面考慮這三個問題,詳細分析,才可以決定下一步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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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的論點有點奇怪,若大家深入思考,他並沒有以「成功進行計劃」為目標。首先法官的判決是有理據的,上訴成功的機會不高,為何要上訴呢?是否為了上訴被推翻之後,就可以理直氣壯告訴公眾不用建屋了?!其實在32公頃的土地其他位置起屋一樣可以,為何政府不做?當公眾被迷糊覺得法庭都推翻了上訴,就覺得不建屋是對的了!如果這就是政府的意圖,這就帶了風向!再者,李家超提出考慮建屋量的密度改變,這意味政府或會提出興建少量公屋,如果最後決定不建屋,或者再受到司法覆核而輸掉了官司,也不會在社會引起嘩然,因為反正公屋數量不多。

房屋局在今年9月稱,政府已經找到足夠土地,可以在未來10年供應36萬公屋單位,超過原定30.8萬個單位的目標,但政府並沒有確定選址的可行性,因此政府是否能夠提供36萬單位實在成疑。現在特首何以那麼肯定認為失去了計劃的1.2萬公營房屋單位不會影響未來10年的供應?

根據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法庭判決後對傳媒說,每年新供應的公屋可能只是一、兩萬間,預計房屋供應可能需延長一年時間,但李家超竟然說「粉嶺高球場單一項目的供應改變,對於香港整體公屋未來10年供應目標不會有大影響」令人不解。據我們推測,此說法是他為未來可能取消計劃預先設定的下台階。如他所言,項目對整體供應沒影響,不建也沒有人會批評政府了!

為了環保不能開發相關的9.5公頃土地情有可原,但政府其實在該土地上,仍有很多選擇。政府可以在餘下的20多公頃的土地重新規劃,用一部分來建屋,代替原有的建屋計劃,政府大條道理可以繼續建屋計劃,但李家超的講話沒有顯示任何決心和遠景,之後也未見政府確實表示會重新進行發展計劃。

失去1.2萬公屋單位,相等一年公屋供應量

有團體「本土研究社」接受TVB訪問時,指香港近年公屋的選址是很難找到像高球唱那麼大面積的土地,質疑政府是否能夠很快找到另外一幅用地取代,來興建1.2萬單位。其實,在2022年8月7日,發展局回應傳媒時也明確指出,以9公頃土地建屋,對未來十年公營房屋供應大有幫助。根據房委會的數字,2023/24年度,公營房屋實質建屋量只有12102單位(包括9742公屋),政府高球場用地原計劃的1.2萬公營房屋單位,相等於一整年的公屋供應量。這樣看來,政府在高球場用地的建公屋計劃是非常重要的,為何特首一點也不介意不在此地建屋?

根據司法覆核程序,司法覆核的任何一方,包括作為答辯人的政府,如對法庭的命令感到不滿可提出上訴。12月2日法庭判決當天,環保署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會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在適當時候向外公布政府是否上訴,以及下一步工作,至今政府仍然沒有動靜。

由於這片土地對房屋供應是那麼重要,而如果有關土地實在有稀有動植物,政府大可推倒從來,重新規劃該32公頃土地。首先政府應該放棄在該9.5公頃用地建屋,並把該地改作保育及康樂用途,此舉可以避免影響生態,也不用浪費時間與球會的顧問為環境影響爭持,同時從之前規劃為保育及康樂用途的土地騰出空間建屋,並根據合法的環評程序,包括諮詢公眾,重新進行公屋發展計劃。這絕非複雜的程序,但至今我們沒有見到政府有發展該地的意向,而特首在12月3日回應傳媒提問時的反應,彷彿把事件草草了事,好像1.2萬單位是可有可無,他的回應顯得很奇怪。

政府刻意在次生林建屋,是否有心導致環評被推翻?

據TVB在12月6日「時事多面體」節目播放題為《環評如何評》專題報道,受訪的「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黃指出,政府的環評報告被法庭推翻是政府有疏漏。他透露,明明有很大片32公頃的土地可以讓政府興建那幾座公屋,卻刻意挑選在次生林建屋,導致環評被法庭推翻。據黃分析,類似的錯誤在以往具爭議性的發展計劃的環評也出現過。「既然法官有這樣的判斷,如果將同一個標準,放在不同大型發展環評去看的話,北部都會區內一些大型發展項目,都有機會同樣受到挑戰。」

從事件上看,政府在32公頃的選址刻意選擇在有生態影響的土地,和處理環評的疏忽和明顯犯上低級錯誤,令人合理地懷疑政府有心令高爾夫球場環評報告被法庭推翻,失去公屋供應。

表面上看,法官的判決是有理有據的,因此我們不應質疑判決的合理性。現在的問題是政府處理過無數的環評,為何會出錯,而且錯得離譜? 換句話說,今次球會的取勝全因政府的無可理解的缺失。假設政府是有心令環評不合格,為何政府要這樣做?早於2019年2月,行政會議已經通過「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建議,局部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包括用作房屋用途,至今為何政府沒有表現出決心要奪回政府自己的土地?是否官員害怕權貴?還是向權貴傾斜? 事件實在有太多問號。

事件是否簡單是公務員處理環評報告程序犯上低級錯誤?還是政府有心令報告不合格,把高球場建屋計劃推倒? 沒有人有確實的答案,我們留給讀者判斷。

位於上水古洞政府土地上的粉嶺高爾夫球場佔地172公頃,啟用超過一世紀,1999年董建華政府以年租金1000元批出21年契約,把該球場租給香港高爾夫球會,一直以來球會只供上流階層享樂,故被稱為「權貴俱樂部」。失去高球用地,不但權貴將失去遊樂場,高球會也會失去很大的利益。一個會籍市值高達1700萬港幣,因此球會有很大的誘因反對政府建屋,必會對用地咬著不放。


葉劉淑儀公開反對收地,引來靖海侯發文評擊

背後的反對力量實在龐大。先有2022年8月擁有高球會會籍的葉劉淑儀公開反對收地,最後引來內地傳媒人靖海侯發文評擊,才停止,但後來文章無故下架。在靖海侯發文的同日,2022年8月12日,同樣擁有高球會會籍的湯家驊加入戰圈,他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原本香港高爾夫球運動發展已不足,有部份市民或會駁斥房屋供應更不足,但他認為這是平衡問題,指發展該土地後,只能興建萬幾間房屋,卻會使高爾夫球運動萎縮,直言「毫無理據、無稽」。」

他所說的運動發展是為誰而做?高球會的網頁聲稱他們的設施讓公眾預約使用,但由於沒有提供數字,公眾使用設施的程度,外界不得而知。網站只提供了2019年的數字,指非會員參與的高球活動佔總數的46.2%,單看這數字,可見超過50%的活動使用者是球會的2000多名會員。為了2000多有錢人玩樂高級運動及享受會所設施,要犧牲香港的住屋需要,是公義嗎?根據房委會的統計,在2024年9月底,正有12萬2000宗公屋申請,也不要忘記有22萬貧困人住在劏房。行政會議成員的責任是協助行政長官作出重要決策,而政府現時當務之急是解決房屋問題,行政會議成員沒有把市民住屋問題放在心上,情何以堪?


五名行會成員仍擁高球會會籍,是明顯的利益衝突

事件在2022年8月引起爭議時,傳媒發現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中,至少有5名成員擁有香港哥爾夫球會(Hong Kong Golf Club) 會籍,分別為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行會成員任志剛、湯家驊、林健鋒及劉業強,《透視報》翻查現時的行政會議主席及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他們仍然擁有香港哥爾夫球會會籍。假設他們要保護自己的利益,是人之常情,但他們是管治者,又是否應該?我們還要評估,他們是否要保護其他利益者,包括擁有附近土地的地產利益?或許他們自己也已經有龐大利益在其中。舉例,根據行政會議成員的個人利益登記,單是劉業強已經擁有新界北43幅土地,現時他申報這些土地是用作出租或空置的。

坦白說,政府在高球地有重大決策,而需要行政會議成員協助制定,而他們擁有會籍一事製造了相當大的利益衝突。儘管當政府討論有關決策時他們可避席,但與特首有密切關係的行政會議成員在高球會有個人利益,實令李家超難以作出破壞他們的利益的決定,因此他們的個人利益絕對會影響政府的決定。如果他們是清白,不想影響特首的獨立性,為何不賣掉會籍?難道他們是想作出影響?「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原本建議把32公頃用地作房屋用途,為何最後今屆政府決定只用9公頃土地建公屋,這個忽然決定與行政會議成員有沒有關係?這些香港最高管治者的個人利益,又會否影響政府不發展餘下的140公頃土地,而繼續讓高球會佔用?這是明顯的利益衝突,而行政會議五位成員公然不避嫌,繼續持有高球會會籍,反映的是政府的誠信水平下降,我們很驚訝今屆政府竟然可以讓這種事發生。

在事件中,還有侯志強當主席的上水區鄉事委員會和民建聯的助功,包括之前遞交一式一樣的反對信給城規會,接受傳媒訪問灌輸反對理據給市民來換取公眾支持。他們是既得利益者,還是他們的助攻者?這值得思考。法庭判決當天,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對傳媒表示很歡迎法庭的判決,同日他在Facebook發文,呼籲政府與其為高球場展開漫長的司法程序,而高密度的房屋開展也無法避免對地區帶來冗重的交通負荷,何不先集中精力發展其他較易開發的土地。

為何香港在缺地建屋之下,這裡有一大片土地,這個政黨多次以交通阻塞為籍口公開要求政府不在此建屋? 交通問題是非常容易解決的,只需簡單的規劃便能夠做到,包括開設分支的公路處理多了的人車流。大家看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說的都是沒有理據的藉口,意圖製造民意令政府配合。民建聯多次以此阻攔建屋,令人質疑該黨是否為權貴服務。

高球建屋風波, 顯示利益固化藩籬

高球會用地建屋風波是活生生顯示了香港的利益固化藩籬。

中共新聞網在2018年05月30日發表的一篇文章,指出利益固化藩籬具有三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利益固化往往來自於對公共權力的不正當運用,或者說是來自某些具有自然壟斷性的行業和機構﹔第二個特點是利益主體為維持其所得利益的持久性和延續性,往往反對改革、阻礙改革,千方百計拖延改革。第三個特點是需要改革的體制機制是利益固化的“保護傘”和“護身符”,而這些利益相關者往往是參與體制機制運行的當事人。」文章寫道。

文章指出,如果要打破利益固化的格局,就必須改革利益者本身。

可惜的是,香港的特首和高官儘管口說改革,但實質表現出的是不願改革,他們又怎會向利益者開刀?

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前七一講話中提醒香港要「破除利益固化藩籬」,並承諾會改善香港的民生,諷刺地在「愛國者治港」管治制度下,竟然沒有愛國者走出來支持國家的目標,還保護利益固化藩籬,可謂公然與中央對著幹。

收回高球用地建公屋本是權貴與政府的較量,但政府疑似放棄在該地上建屋的舉動,顯示利益既得者或巳經獲得全勝!政府的退場態度反映了一個軟弱的政府,一個小小的高球會和地區勢力也敵不過,見到權貴不是害怕就是傾斜,成為利益固化藩籬的一份子。

這樣看來,還有誰會為老百姓鬥爭下去?


後記:

政府或許從沒想過在高球會地興建公屋,一切都是一場show!

或許是一個大騙局,可能由始至終政府都沒打算在高爾夫球場起公屋。首先這屆政府離奇地不根據「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建議在收回的32公頃土地興建公屋,只是選擇九公頃,而且九公頃的選址刻意在最多生態的位置起幾幢樓。32公頃裏很好多地方是沒有稀有動植物,只是普通的高爾夫球場草地,為何政府不選這些地方,偏偏揀的位置的環評必會被推翻?還疑似有心錯漏百出,包括不諮詢公眾,令政府的環評必定會被法庭推翻!

其實由政府決定不在32公頃那麼難得的大片土地興建公屋,只選擇在九公頃用地建公屋,已經是非常離奇!之後2022年8月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高調反對政府在高俅地興建公屋,當時全部人都好蠢,還以為事件只是權貴阻止政府興建公屋,沒有人懷疑政府或與權貴一起導演著整套戲。

大家試想想,如果這一區興建了公屋,不但成為市民的理據,爭取收回餘下的140公頃香港哥爾夫球會現時佔用的地,直接影響高球會的龐大利益(每個會籍價值高達港幣1,700萬),建公屋還會影響當區土地擁有者的地產利益!因為他們認為有公屋存在,將來自己計劃興建的豪宅價格必會大跌。這些既得利益者已經謀算他們的地將來就在北部都會區旁,物業的價格必會大升,讓他們賺到盤滿缽滿,怎能讓公屋破壞他們的發財大計!

12月2日,法庭推翻粉嶺高球場用地興建公屋的環境報告,特首李家超回應傳媒提問時,專誠提及在這裏興建公屋是上屆政府的決定,說到「粉嶺高球場建造公屋這個決定在本屆政府上任之前已經作出…」為何他要提一提這件事,我們相信是因為想說「不是我的決定」,有種貶低的作用,彷彿”鋪定後路”來取消計劃,並令公眾容易接受取消決定。

我們以為人家蠢,其實別人是扮豬食老虎,最蠢原來是我們,一直一廂情願!

事件反映或許有人要淹沒真相,但在《透視報》的努力下,真相必會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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