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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之「朋友查朋友」調查第二集:《透視報》逐點反駁記協調查報告疑點,揭發調查轉移視線、扭曲事實、掩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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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報

《透視報》上月發出一連三篇新聞稿,揭露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涉嫌「黑箱作業,操控選舉」,阻撓資深傳媒人、本報主編李敏妮在2024-25年度執委會選舉中參選記協主席,令其在取得會員資格、和取得提名過程中遇到了很多「人為制造」的困難和阻力,最後更單方面指她的提名人撤銷提名,而取消其參選權。時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向傳媒表示,李敏妮可以向他聲稱「獨立於記協執委會」的「選舉委員會」投訴,於是李分別在67日、9日及10日發出三封電郵向記協作出投訴。

記協終於在630日把「選舉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見附件)電郵給李敏妮,同時在記協的Facebook專頁公開發表。在調查結果中,記協完全未能回應本報新聞稿,和李敏妮的投訴信所提出的種種質疑,不但迴避主要指控,還在不同解釋中轉移視線。為了還原真相,我們進行了調查,現發表一連四集的新聞稿,踢爆記協的調查結果嚴重失實和不公,目的涉嫌隱藏記協「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醜聞!

此乃第二集。

上一集我們揭露了負責執行所謂獨立調查的記協「選舉委員會」成員,原來與時任主席陳朗昇是朋友,其中一位成員,網媒《集誌社》聯合創辦人雷子樂,更相信是陳的死黨,反映調查是「以朋友查朋友」,嚴重缺乏獨立公正,令人懷疑背後的目的,是要隱藏記協「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醜聞! 在今集,我們將逐點踢爆選委會的調查報告的種種疑點及失實內容,揭發調查如何掩蓋了真相!

記協調查結果迴避問題、轉移視線、扭曲事實、甚至造假

在公開的回覆中,選委會對李敏妮在投訴的電郵中提出的大部分質疑,沒有作出回應,只用了不夠三頁紙的「粗略解釋」作為調查結果,而對於他們是如何進行調查、有否對任何投訴中牽涉的人士作出查問、如何搜證、如何作出最後判決、回覆完全沒有交代,這做法反映調查極之粗糙。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調查的結果迴避問題、漏洞百出,還轉移視線、扭曲事實、甚至造假!這令人合理地懷疑記協根本沒有作出調查,而所謂的「調查結果」只是向公眾交代的「劇本」,有隱藏記協「黑箱作業、操控選舉」醜聞之嫌。

選委會對李敏妮的回覆有一個特點,就是假扮很注重細節,故作公正。整篇回覆有很多這些例子,例如他們在第一句寫出「記協選舉小組委員會(下稱「本委員會」)分別於2024年6月7日、6月9日及6月10日,接獲由辦事處轉介投訴人李敏妮(下稱「投訴人」)對2024/25年度記協執委會選舉之投訴」,也把李的不同投訴分類為「關於入會申請之投訴」、「關於參選資格之投訴」、「關於與匿名人士相關之投訴」、「關於記協主席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之投訴」,目的是讓人感到他們全面回應、不偏不倚,事實卻是相反。

選委會的回覆指「對於投訴人提及與「E小姐」、「S先生」、「M小姐」等匿名人士的轇轕,本委員會不可能在沒有真實資料下進行查證,而且投訴內容涉及會籍問題,亦不屬本委員會處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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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覆赤裸裸地暴露了選委會迴避問題的手段,第一,他們指出李的投訴涉及匿名人士,因此不能查證,從而輕易避過李的指控。第二,李敏妮提及的這些匿名人士是與記協疑阻其入會及獲提名有關,而不是涉及會籍問題,記協的回覆刻意模糊視線,並藉此稱不屬於委員會處理範圍,便可以不用回應。

我們在新聞稿用上匿名人士「E小姐」和「S先生」的原因,是顧念大家是同行,給予對方機會不開名,而我們用上「M小姐」,是為了保護李敏妮的朋友。李發給記協的投訴也附上所有新聞稿,並在投訴提出的問題中,沿用這些匿名稱呼。記協在回覆中說匿名人士令他們不能「在沒有真實資料下進行查證」,只是一個藉口,由於每件阻參選事件只牽涉一位人士,記協明知李敏妮說的是誰,但由於指控有理有據令他們不能抵賴,唯有指投訴涉及匿名人士而不可調查。記協的另一動機是通過指出李用上匿名人士,令人質疑她的指控的可信性。

為了證實疑配合記協阻參選的兩位人士「E小姐」和「S先生」是真有其人,並杜絕記協以此作藉口不回應指控,我們決定開名。在記協「朋友查朋友」調查新聞稿第一集,我們已經公開涉嫌配合記協而不和議李敏妮,令她不能參選的S先生的名字。他是Stanley Leung,中文名梁錦雄,曾任《都市日報》執行總編輯、記協執委、和香港報業公會委員。

在今集,我們會把E小姐的名字公開,她就是《南華早報》新聞編輯Emily Tsang,中文名曾愛盈。曾是記協2021/2022年度的執委會成員,當時陳朗昇是記協主席,今屆主席鄭嘉如也在同一個執委會 (見下圖)。我們在6月發布的新聞稿第二集已經貼出曾愛盈與李敏妮的電話訊息紀錄,清楚顯示了她迴避李的問題,一直不確認自己的會籍是否過期。這令人懷疑曾的會籍根本沒有過期,而她只是配合記協的行動。

我們重申,任何人也有權不推薦自己不認同的人入會、不給予提名、和議讓他們參選,這是他們的權利,而他們的決定必須受到尊重。我們現在公開涉事人物的名字,並不是為了公審他們。而是我們發現有人疑似與記協作出配合,讓李敏妮在取得會員資格、取得提名過程中遇到很多「人為制造」的困難和阻力,從而阻礙她參選。

如果證實真有其事,這就是「黑箱作業,操控選舉」的操作,影響社會的公平公正。為了公眾利益,本報有責任把事件的經過以及當中的人物公開,把所有事實完全放在陽光下,以正視聽,讓公眾作出公正的判斷。


在入會限期通知介紹人會籍過期,要令李不能入會參選

記協回覆指出「投訴人於5月22日接獲記協辦事處通知,指其介紹人會籍已過期,需要她盡快補交新介紹人資料,但當日為新會員入會參選限期,投訴人擔心影響參選資格,於是向辦事處職員查詢,獲職員口頭確認如當日補交介紹人,不會影響參選資格,投訴人亦於同日補交新介紹人資料,後來她亦獲執委會郵寄給會員的周年會員大會及執委會換屆選舉通知信。因此本委員會認為,投訴人以此投訴被剝奪參選權、有人阻撓參選等投訴,沒有證據支持,亦與職員勉力讓投訴人尋找替補介紹人後參選的事實不符。」

我們先簡單介紹李敏妮被「阻入會」事件的背景。5月16日李聯絡多位傳媒界朋友希望找到記協會員推薦入會,同日她收到一位《南華早報》前同事回覆,轉介在《南華早報》工作的一位女記者幫忙推薦李成為記協會員。隨即李敏妮聯絡該女記者,我們在之前的新聞稿簡稱她為E小姐,她就是Emily Tsang,中文名曾愛盈。曾即時同意作為她入會的推薦人,並提供自己的記協會員證號碼給李作會員登記之用(見下圖)。

同日,李在記協網站申請成為會員,5月17日記協來電通知李敏妮批准了其會員申請,並於當天發出會員證給她。我們相信由於記協高層當時不知道李計劃參選主席,以為只是普通記者想入會,因此批核了她的申請。5月22日是成為會員合資格參選的最後限期,當天早上10時多,李突然收到記協職員黃小姐致電,說李的入會推薦人Emily Tsang的會籍已過期多時,有一年多,稱處理李會員申請的職員,未有核實推薦人的會員資格,便批出記協會員資格給李。黃說李敏妮之前的入會是無效了,並要求她提供另一位會員成為會籍推薦人,才可以成為會員。


根據陳朗昇告訴傳媒,記協有大約300名會員。職員不可能靠記憶記着哪人的會籍有效,當然所有會員的資料都是記錄在電腦系統裏的,而記協核實入會介紹人的會籍是否有效,也必須通過電腦查核。5月17日他們批准了李敏妮的入會申請,明顯反映在記協的電腦系統裡,介紹人曾愛盈的會籍是有效的,不可能突然變成過期!

如果5月22日的早上李不是剛巧聯絡上另一名記協會員,即她的《英文虎報》前同事、菲律賓籍資深記者Mary Ann Benitez,對方願意成為她的入會推薦人,以記協會員人數近年大幅下降,和李所認識的記者朋友已經不是記協會員,再次找到會員推薦她入會將會極度困難。因此記協在 5月22日新會員入會參選限期當天,才通知其入會資格無效,目的明顯是扼殺她的入會資格,令她不能有機會入閘參選。

選委會的回覆指「職員勉力讓投訴人尋找替補介紹人後參選」,是意圖做出假象記協很關心李敏妮能夠入會參選。我們早在6月揭發「黑箱作業」事件的新聞稿中已指出,在5月22日的電話上,記協職員黃小姐的語氣好像「很關心」李敏妮,指自己當天早上一發現Emily Tsang的會籍過期,就立即通知李,稱怕影響她未能參選,但為何那麼巧合只是在22日才發現,而不是之前發現,好讓李敏妮有時間找另一位推薦人?

其實記協的時間調教得「啱啱好」,如果他們過了22日才通知李敏妮,等同即時DQ她的參選資格,做法容易受人詬病,但如果是在入會參選限期當天通知她,給人感覺是公道的。但其實這等同褫奪李的參選機會,因為在522日早上10時才收到通知,離開入會參選的限期只有少於八小時,李根本沒可能找到另一推薦人介紹她入會,她已經沒可能參選的了。李最後成功入會參選,是因為剛巧與舊同事Benitez聯絡上,得到她的推薦才能入會參選,而並非職員「勉力」幫忙。

職員「假扮關心」擔心李敏妮不能入會影響參選,只是技巧,令人不易察覺背後的兇險動機。我們相信這位職員黃小姐只是傀儡,是背後的人要她這麼說從而防止記協被質疑動機,這是超出常人能夠看得出的狡猾!「我當時已經看到事情絕不尋常,只不過沒有揭穿他們,以免有人進一步阻止我參選!」李敏妮說。

其實,記協夠膽用會籍失效的手法來阻止李敏妮入會參選,所依賴的關鍵人物是《南華早報》新聞編輯曾愛盈。關於曾在事件中的角色,大家可以重看我們的新聞稿第2集,題為《記協高層涉黑箱作業,操控選舉2 —— 人為阻撓李敏妮入會參選!》。文中描述了我們的主編李敏妮把她的調查技巧發揮得淋漓盡致,她通過電話訊息查問曾愛盈的會籍是否真的過期,但對方不承認也不否認(見下圖)。如果過期是事實,為何她不承認,從而為自己洗脫嫌疑? 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她的會籍並沒有過期,只是記協有人捏造謊言令李敏妮不能入會參選,而曾愛盈不回應令人合理地懷疑她有份作出配合,讓記協阻止李敏妮入會參選。

沒提供提名人書面確認撤提名 用到達時間一分鐘之差轉移視線

選委會回覆「指出關於提名人撤回提名所涉及的通知問題,本委員會認為,任何人撤回其對參選人的提名,均屬提名人與被提名者之間的事,應由提名人自行通知被提名者,辦事處沒有權力在未接獲參選表格前將任何人士的提名決定向外披露,但當辦事處其後發現參選表格資料有疑問時,已履行責任向相關人士釐清事實。本委員會必須指出,參選人有責任在提交參選表格前,確保所提交資料準確無誤及提名有效。」

記協所指的提名人是李敏妮的《英文虎報》舊同事Mary Ann Benitez,李在5月22日與她在中環IFC見面,當天Benitez簽署了兩份李參選主席的提名表格(見下圖)。Benitez當天還聯絡記協退休會員Stanley Leung並得到他承諾成為她和李的和議人,此舉反映Benitez很希望李敏妮能夠獲選。李敏妮遞交給記協的提名表格,資料準確無誤而提名亦有效,並非記協所暗示的資料不準確和提名無效。

記協在5月31日於Facebook專頁聲稱發現其中一名主席參選人的兩個提名中,早前已有一名提名人表明撤銷提名,當天早上他們再向該名要求撤銷提名的會員覆核,確認其撤銷意向...「故提名不能被視為有效」。記協時任主席陳朗昇在6月1日向傳媒表示,李敏妮的其中一位提名人撤銷提名,因此她因提名不足未能參選,但Benitez由5月22日至31日記協提名截止當天,一直沒有主動向李敏妮提出要撤回自己給予李的提名。


記協在沒有向李敏妮提供Benitez書面確認取消提名的情況下,單方面取消李的提名嚴重缺乏法律理據,此其一。如果記協早已收到提名人通知撤銷提名,但竟然不告訴李敏妮,只在提名限期當天才通知她撤銷提名,這令人懷疑他們的目的是要令李沒有足夠時間另找提名人,從而剝奪她的參選資格。

選委會現在稱辦事處沒有權力在未接獲參選表格前將任何人士的提名決定向外披露,這個解釋反映記協的「阻參選行動」計劃得「天衣無縫」。由於提名表格有提名人的會員號碼及簽名,記協收到表格後根本沒理據向提名人覆核是否提名給參選人,那麼李敏妮拿著填妥的提名表格便可以參選,怎樣才可以DQ她? 就是聲稱早前已有一名提名人向記協表明撤銷提名,他們在收到提名表格後,再向該名要求撤銷提名的會員覆核,確認其撤銷意向,故參選人的提名不能被視為有效。這樣,記協便取消了李的參選權。

提名人Benitez曾經對李敏妮說,她與記協的一位前主席相熟,我們懷疑記協有人獲知Benitez成為李的入會介紹人之後,相信她也會提名給李,於是隨即聯絡Benitez令其不提名給她,但又刻意不通知李敏妮,令她在遞交了提名後才獲悉被撤提名,令她不夠時間找另一位提名人。事件如果屬實是非常不道德!我們相信就算李敏妮一早遞交了提名,記協也會在限期當天才通知她,指Benitez決定撤銷提名,令李敏妮沒有足夠時間,尋覓另一位提名人,而不能參選。

選委會的回覆續指,「就投訴人指辦事處沒有就參選表格上提名人資料失效,以及須在時限內尋找有效提名人之事通知她本人的投訴,本委員會認為亦不成立。據辦事處資料,投訴人在截止提名日(5月31日)上午約9:15(投訴人指到達辦事處為上午9:16),親身到辦事處遞交提名表格,辦事處經核對資料後,於同日上午11:10發送電郵至投訴人兩個電郵地址。」

記協在回覆裏刻意指出,李敏妮到達記協辦事處遞交提名的時間並非她指出的9點16分,而是9點15分。其實,一分鐘之差完全不值得提及,正確來說李是在大約9點14分到達,一到達後她發現門外的牆上貼著辦事處人員「外出工作」的告示,發現自己預計記協會假扮沒有人辦公,而不接收提名的事情果然發生了,於是立即用手機拍下告示以作證明(見下圖),手機記錄的拍攝時間是9點15分,李敏妮按門鈴的時間不是9點15分,就是9點16分。

其實,李敏妮是9:15還是9:16到達辦公室完全不重要,而記協為何要刻意寫出來?這是由於有關人士沒有理據反駁我們的種種指控,於是刻意令人集中9:159:161分鐘之差,用以轉移視線,讓人以為他們重視準確性,正義化自己,還意圖暗示李敏妮的資料是不準確的,誤導公眾覺得她不可信!重要的事情他們迴避不回應,卻用這種「小兒科技倆」表達自己正義,反映了他們的層次。不知道是誰在背後操刀,實在貽笑大方。

問題的重點在於為何記協的職員明明在辦公室內,卻貼出「外出工作」的告示?為何李的朋友打告示上的電話,又不接聽? 為何見到「生面孔」的人才開門?(李叫朋友站於記協大門正中,自己就站在門孔看不到的位置)李敏妮在給記協的投訴中附上我們的新聞稿,提出了這些重要疑點,但記協的「朋友查朋友」調查報告,沒有提及亦沒有解釋!

5月31日,提名期的最後一天,早上9點16分,李敏妮到達記協灣仔辦事處,按門鈴沒有人應門!她見到門外牆上貼上一張告示,寫上「外出工作,如有要事,請電2591 0692」,知道大事不妙!圖片:李敏妮

記協說謊指在門鐘響後開門,但事實是:辦公室沒有人應門!打電話沒有人接聽!見到生面口的人才開門!

李敏妮在6月10日發給記協的問題中,問到:「5月31日提名限期最後一天,在這個重要日子,會有人趕來記協的辦公室交提名表格的,為何你們的辦公室再次沒有人應門? 是否刻意令我不能遞交提名表? 」

選委會的回覆指「至於投訴人指於截止交表日早上到辦事處交表時,辦事處門外張貼「外出工作」告示及再次沒有人應門之投訴。根據辦事處回覆本委員會,職員在門鐘響後一分鐘左右已開門,並且有接收投訴人遞交的參選提名表,亦簽名蓋章確認,並非如投訴人所指「再次沒有人應門」。」

我們在6月發佈的新聞稿第3集已經清楚記錄「9點16分李敏妮到達記協,按門鈴沒有人應門!」李一到現場立即按門鈴,記協已經沒有開門,這件事李敏妮的朋友可以做證。現在記協竟然說「職員在門鐘響後一分鐘左右已開門」而並非沒有人應門,這是說謊!李敏妮按門鈴沒有人開門之後,叫朋友用她的手機打電話到告示上的電話號碼,響了很久也沒有人接聽。之後職員可能見到朋友「生面口」或許是找他們有事,才鬼鼠地半開著門,與李敏妮談話。(見下圖)


其實由5月23日開始,記協已經沒有人接聽電話,無論李敏妮和幾個朋友多次打電話到其辦公室,也沒有人接聽,我們相信有人想做出辦公室最近沒人上班的假象。這意味著即使李敏妮得到足夠提名,親身交正本的提名表格給記協,記協也可以稱辦公室沒開門而當沒有收到李的提名表 。5月31日,9點16分李敏妮到達記協,按門鈴沒有人應門!

她見到一張告示寫上「外出工作,如有要事,請電?2591 0692」,知道大事不妙,立即站在門外的另一邊,叫「生面口」的朋友站在門前,如果對方從門上的孔看出來,不見到是李,有可能會開門! 她又請朋友打告示上的電話,但電話沒有人聽。在這關鍵時刻,終於有人開門!一位女職員只把記協大門半開,探出半個身子來,並立即問什麼事,李敏妮衝上前向對方表示要遞交提名表格,職員不讓李敏妮進入辦公室,只開了一個門罅夠自己的身子站在罅隙中,與李敏妮對話......李要求她蓋章,她說記協沒有蓋章的,李堅持,最後對方蓋章及簽名。

可是,選委會的調查結果完全沒有回應以上鬼鼠不開門的事情,還想用「語言偽術」模糊視線,假稱自己的職員很願意開門、很願意蓋章,也完全沒有解釋為何明明辦公室有人,卻要貼出「外出工作」告示、和不接電話等舉動。

大家清晰地想想,原來根本有人在辦公室, 為何他們在門外貼出「外出工作」告示? 原因可能很簡單,他們根本沒有打算開門,目的就是要讓李敏妮「摸門釘」交不到提名,不能參選!這個部署已經明顯有阻參選之嫌。記協的職員不願意蓋章,來證明接收了提名,職員是在李敏妮再三要求下才願意蓋章,並非如選委會的回覆指職員一分鐘後開門、接收提名、並蓋章確認......記協的解釋是說謊!

我們推測,由於記協計劃了不接收提名的「部署」,他們又怎能揭穿自己呢?因此記協根本不能回應這些疑團,只能想出以上的謊言來自圓其說,但說法充滿漏洞!

沒致電和whatsapp李通知撤提名,令她不能補交提名參選

選委會的回覆指出,他們於截止提名日(5月31日)上午11:10發送電郵至投訴人兩個電郵地址,「通知投訴人一位提名人已撤回提名,她需於當日下午6時截止報名前補交一位提名人,方符合參選資格。」,並認為已確保信息傳達。

記協這一段的目的,是要表述自己很負責任,但為何他們在5月31日提名截止日當天才通知李敏妮提名失效?正如以上所說,他們的目的是要令李沒有足夠時間找到另一位提名人參選。

記協是專業團體,他們有責任在收到撤銷提名通知後,全力通知參選人提名失效一事,記協有李敏妮的手提電話,也有她的whatsapp,並曾經通過whatsapp與她聯絡,但他們當天沒有打電話通知李敏妮,也沒有通過whatsapp發訊息通知她。唯一的原因是他們根本不想李敏妮收到通知,令她可以及時找到另一位提名人來參選! 記協在調查報告裏,對沒有盡力通知李敏妮這事提也不提,涉嫌掩飾他們不想李敏妮找到另一位提名人的動機。

假設Mary Ann Benitez有取消提名,原因為何?謎底揭開了!

選委會指「參選人有責任在提交參選表格前,確保所提交資料準確無誤及提名有效。」

李敏妮的提名人Mary Ann Benitez由5月22日至31日記協選舉截止日期當天,一直沒有主動向李敏妮提出要撤回自己給予李的提名。Benitez在5月24日還發訊息催促李在找到和議人後盡快參選(見下圖), 並沒有表示要撤回提名。現在我們先假設Benitez真的有取消提名,究竟是發生了什麼事令她這樣做? 這一直是一個謎,謎底終於在6月29日被某人揭曉了。

下集我們再揭露!


我們重申,在報道記協涉「黑箱作業」事件上,無論理據如何充分,疑點仍然歸於被告。本報不排除我們在揭發「黑箱作業,操控選舉」事件的一系列新聞稿中,對不同人士所提出的疑點,分析或許不夠全面,甚至會有錯失。如果我們有錯,希望有關人士提出證據指正,經審核屬實後,本報必會公開的刊登道歉啟示。

《透視報》上

記協選委會對李敏妮之選舉投訴的回覆


以下是《透視報》揭露「黑箱作業,操控選舉」事件的一系列新聞稿連結:

https://news.truereport.hk/tag/%e8%a8%98%e5%8d%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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